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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老子》第六十五章

2006-8-3 11:4

  原文:

  古之善为道者,非以明民,将以愚之。

  民之难治,以其智多。故以智治国,国之贼;不以智治国,国之福。

  知此两者亦稽式。常知稽式,是谓“玄德”。“玄德”深矣,远矣,与物反矣,然后乃至大顺。

  译文一

  古代善于行“道”的若人,不是用来使人民具有深知巧诈的聪明,而是用来使他们质朴、无知。

  人民之所以难于治理,是由于他们的智慧很多。所以用智慧治理国家,是国家的残害者;不用智慧治理国家,是国家的幸福。

  懂得这两种不同的治国办法,也就是一种法式。能经常了解这一法式,这叫做“玄德”。“玄德”是幽深的、辽远的,是和万物共同返回“道”的,是达到顺应自然的境地。

  译文二

  古时善于行道的人,不是教人民聪明,而是使人民愚朴。

  人民所以难治,就是因为他们有太多的智巧心机。

  所以用智巧去治理国家,只会使国家多出盗贼。

  不用智巧去治理国家,才是国家的幸福。

  认知这两种治国方式的差异就懂得了规律!

  经常记住这个规律,就具有深奥之“立德”。

  “玄德”是如此深远,还是顺应于自然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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