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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老子》第六十四章

2006-8-2 18:51

  原文:

  其安易持,其未兆易谋。其脆易泮,其微易散。为之于未有,治之于未乱。

  合抱之木,生于毫末;九层之台,起于累土;千里之行,始于足下。

  民之从事,常于几成而败之。慎终如始,则无败事。

  译文一

  事物在安静容易保持,在它还没有出现变化的征兆时容易图谋;在它脆弱时容易将它分开,在它微小时容易将它打散。要在事故还没有发生时去做,要在没有形成混乱时去治理。

  合抱的大树,从很小的萌芽成长;九层的高台,从一篑土逐渐筑成;千里的远行,从脚下第一步开始。不遵循这一法则而有意作为的,就会失败;握持不放的,就会有损害。应此,圣人无为,所以做事就不会失败;不握持不放,所以不会有损害。

  老百姓做事,常在接近成功时失败。做事在结尾之际能像开始时那样慎重,就不会使事情失败。因此,圣人想要众人所不想要的,不重视难得的货物;学众人所不学的,借此使众人超过“道”的要求返回于“道”;同时能够辅助万物的自然化生而不敢勉强作为。

  译文二

  局面在安稳时容易持守,[事变]没有征兆则容易图谋。

  [事物]脆弱时容易化解,[事物]微细时容易消散。

  作事要作于事情没有发生以前,治国要治之于祸乱产生以前。

  合抱的大小,生于细小的萌芽。

  九层的高台,产生于第一捧泥土。

  千里远行,始之手脚下的第一步。

  硬作者必失败,硬抢者必丧失。

  所以圣者无主观私欲因而无丧败无执着因而无所丧失

  人们做事情,常常失败于将要成功之际。

  所以必须慎始慎终!

  就不会败事了。

  所以圣者之欲望就是无欲望不贵重难得的宝货,学人之所不学,受教于别人的过错,顺应于万物的自然——绝不把主观强加于世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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