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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老子》第五十五章

2006-8-2 16:4

  原文:

  含“德”之厚,比于赤子。毒虫不螫,猛兽不据,攫鸟不搏。骨弱筋柔而握固。未知牝牡之合而□作,精之至也。终日号而不嗄,和之至也。

  知和曰“常”,知常曰“明”。益生曰祥。心使气曰强。物壮则老,谓之不道,不道早已。

  译文一

  包含“德”的深厚,可以用初生的婴儿比拟。毒虫不能刺伤他,猛兽不能用爪抓取他。他的筋骨柔弱,但握物却很牢固。他还不知道男女交合的事,但小生殖器却时常勃起,这是精气旺盛的缘故。整天号哭而声音不哑,这是元气淳和的缘故。

  懂得了元气淳和的道理叫做“祥”(灾害),以私心役使其气而妄为叫做“强”(逞强)。事物过于强壮就会衰老,这称为不符合“道”,不符合“道”就会很快死亡。

  译文二

  积累德性而内藏,使心志好比赤子。

  蝎毒蛇不能侵螫,猛兽不能侵害,鸷鸟不能搏抓。

  筋骨虽然柔弱却强韧。

  不懂男女交合小鸡鸡却勃起,因为精气无所不在呵!

  整天啼哭也不伤累,因为内心保持平和。

  认识“和”就能达到恒常,认识恒常就是明智,有益养生就是吉祥,心能主气就是坚强。

  事物达到强壮就会衰老,衰老就会背离大道,违背大道就接近了死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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